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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是国家确定的“十五五”期间实施的重点项目之一。为确保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建设征地范围涉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具体如下:(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街道办事处添密湾村,敕勒川路街道办事处八拜村、东古楼社区、后三富村、六犋牛村、西古楼社区,黄合少镇二十家村、集贤村、美岱村、添密梁村,金河镇格尔图村,榆林镇潮岱村、二道河村、河南村、红吉村、红旗村、口可板村、前尔什村、什犋窑村、苏木沁村、陶卜齐村、榆林村,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东黑河社区、东喇嘛营社区、前巧报社区、帅家营社区、西黑河村、正喇嘛营社区;玉泉区小黑河镇班定营村、东甲兰营村、后本滩村、姜家营村、沙梁子村、讨卜齐村、田家营村,昭君路街道办事处沟子板社区、后桃花村、前桃花村;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本滩村、浑津桥村、刘家营村、刘王庄村、毛扣营村、碾房村、三间房村、瓦房院村,北什轴乡波林岱村、店上村、东厂克村、东南什轴村、哈力拜村、海流村、后朱堡村、前朱堡村、三两村、沙梁子村、西厂克村、西南什轴村、赵家营村,毕克齐镇袄太村、忽尔格气村,塔布赛乡北园子村、黑河村、乃莫板村,台阁牧镇西甲兰营村、小洪津村,敕勒川镇白银厂汉村、北官地村、大崞县营村、大庞家营村、丁字壕村、哈素海扬水站、贾家营村、刘保圪旦村、麻花村、七股地村、三八树村、寿阳营村、陶思浩村、铁门更村、五节桥村、西只几梁村、小崞县营村、迎红圪旦村、中只几梁村,善岱镇北淖村、朝号村、大岱村、大野场村、独立坝村、巩家圪旦村、南淖村、小沙金图村;托克托县古城镇白家营村、东湾村、韭菜滩村、南园子村、什力邓村、一间房村,双河镇北街村、哈拉板申村、河口村、河上营村、南街村、碾子湾村、前街村、下滩村、中滩村,五申镇大井壕村、官士窑村、黑兰圪力更村、鸡咀营村、乃同营村、伍把什村,伍什家镇大圐圙村、狄士窑村、刘家窑村、西大圪达村、西荒地窑村、新河村;武川县二份子乡厂汉此老村、哈拉合少乡大庙村、后营子村。(二)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官地村、后脑包村、下湿壕村,银号镇大庙村;土默特右旗海子乡杜守将村,九峰山生态管理委员会公山湾村、香桂铺村,美岱召镇波罗营村、大脑包村、缸房营村、何家圐圙村、侯家营村、美岱召村、巧尔气村、沙图沟村、塔尔拜村、协力气村、榆次营村,双龙镇路三圪堆村、太平庄村、武乡县村、壮丁营村,苏波盖乡大三眼井村、丹进营村、东老藏营村、二座茅庵村、美岱桥村、庙营村、苏波盖村、王老四营村、新村村、油房营村、朱麻营村。(三)具体范围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公示的河道管理范围线拐点坐标为准。二、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在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建设征地范围内批建各类基础设施(包括乡镇企业和民用住宅)。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改变原地类、地貌,不得从事抢开耕地、园地及抢栽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树木等改变土地用途和影响工程建设的活动。四、考虑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建设周期较长,为确保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因工程建设受到太大的影响,对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确需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在报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五、加强对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建设范围内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范围内的人口迁入。除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服刑期满释放人员等回籍人员外,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各类人口的迁入手续。六、对借工程征地搬迁之机煽动群众闹事、给征地搬迁工作制造障碍、阻碍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01-21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是国家确定的“十五五”期间实施的重点项目之一。为确保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建设征地范围涉及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卓资山镇坝底村、广兴城村、马盖图村、苏计村、五星村、中营子村、新民街社区,梨花镇东壕赖村、中壕赖村、丰恒村、福胜社区、刘光窑村、三道营村、土城子社区、榆树营村,旗下营镇伏虎村、青山村、四道沟村,十八台镇巴音沟村、大湾子村、东营子村、忽力进图村、五犊亥村、下营子村。具体范围以卓资县人民政府公示的河道管理范围线拐点坐标为准。二、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在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建设征地范围内批建各类基础设施(包括乡镇企业和民用住宅)。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改变原地类、地貌,不得从事抢开耕地、园地及抢栽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树木等改变土地用途和影响工程建设的活动。四、考虑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建设周期较长,为确保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因工程建设受到太大的影响,对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确需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在报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五、加强对内蒙古大黑河等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大黑河、美岱沟)建设范围内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范围内的人口迁入。除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服刑期满释放人员等回籍人员外,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各类人口的迁入手续。六、对借工程征地搬迁之机煽动群众闹事、给征地搬迁工作制造障碍、阻碍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01-15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核批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请示》(呼和政发〔2025〕1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优化方案(2022—2024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230号)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原则同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优化方案(2022—2024年)》 ,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01-1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请示》(呼和政发〔2025〕2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230号)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原则同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01-12通辽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核批准〈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的请示》(通政发〔2025〕19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6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230号)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原则同意《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6年)》 ,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01-12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评选,张久和等10人被评选为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杨玉成等50人被评选为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孟根达来等100人被评选为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希望受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心怀“国之大者”,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号召全区各行业领域、各条战线上的人才以受表彰人员为榜样,深耕专业、砥砺前行,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激发人才活力,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名单 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名单 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名单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12-31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典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全区技能人才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经评审公示等环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考然等9名优秀高技能人才予以表彰,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称号。希望受表彰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技艺传承、技术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再创佳绩,带动全区更多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同时,号召全区广大劳动者以“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获奖人员为榜样,爱岗敬业、苦练本领、精益求精,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技能人才支撑!附件: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获奖人员名单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获奖人员名单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