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6740个。其中,医院86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480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2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21个,门诊部1190个,村卫生室127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3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8个。卫生技术人员24918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00570人,注册护士106855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73628张。其中,医院139133张,乡镇卫生院21581张。
截至2023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5685个。其中,医院851个,乡镇卫生院124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1个,妇幼卫生机构118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9个。截至2023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病床173136张,比上年末增长3.2%。其中,医院共有病床139410张,乡镇卫生院共有病床21846张,妇幼卫生机构共有病床4881张。2023年全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3.4万人,增长8.1%。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9.3万人,注册护士10.1万人。农村牧区共有村卫生室1.3万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万人。
截至2022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5062个。其中,医院809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24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2个,妇幼卫生机构116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11个。年末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共有病床167692张,比上年增长0.7%。其中,医院共有病床135193张,乡镇卫生院共有病床21205张,妇幼卫生机构共有病床4542张。全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1.7万人,增长2.5%。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8.6万人,注册护士9.2万人。农村牧区共有村卫生室1.3万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3万人。
截止2021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4951个,其中医院806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25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2个,妇幼卫生机构11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14个。年末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拥有病床16.7万张,比上年增长2.8%。其中,医院拥有病床13.4万张,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2.1万张,妇幼卫生机构拥有病床0.4万张。全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1.1万人,增长4.4%。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8.4万人,注册护士8.9万人。农村牧区拥有村卫生室1.3万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3万人。
截止2020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4614个,其中医院777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25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0个,妇幼卫生机构11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34个。年末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拥有病床16.2万张,比上年增长0.6%。其中,医院拥有病床13.0万张,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2.1万张,妇幼卫生机构拥有病床0.4万张。全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0.2万人,增长3.0%。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8.1万人,注册护士8.3万人。农村牧区拥有村卫生室1.3万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6万人。
2019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4564个,其中,医院794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27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9个,妇幼卫生机构11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43个。年末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拥有病床16.1万张,比上年增长1.3%,其中,医院拥有病床12.9万张,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2.2万张,妇幼卫生机构拥有病床0.4万张。全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9.6万人,增长4.4%,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7.8万人,注册护士8.0万人。农村牧区拥有村卫生室1.3万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6万人。
2019年末全区城镇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856个,比上年增长7.3%。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2472个。全区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1.4万张,各类福利院收养人数0.7万人。全年共有162.8万人得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3.2亿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2.2亿元。
2018年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4613个,其中,医院818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30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8个,妇幼卫生机构11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50个。年末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拥有病床15.9万张,比上年增长5.8%,其中,医院拥有病床12.6万张,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2.2万张,妇幼卫生机构拥有病床0.4万张。全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8.8万人,增长4.2%,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7.3万人,注册护士7.6万人。农村牧区拥有村卫生室1.4万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万人。
2018年全区城镇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525个,比上年增长1.3%。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2070个。全区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1.7万张,各类福利院收养人数0.9万人。全年共有163.9万人得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8.3亿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4.1亿元,分别增长4.3%和2.3%。
联系电话:0471-486591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关于防范仿冒网站风险的提示 网站支持
ipv6
回到顶部
2024年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6740个。其中,医院86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480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2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21个,门诊部1190个,村卫生室127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3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8个。卫生技术人员24918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00570人,注册护士106855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73628张。其中,医院139133张,乡镇卫生院21581张。